离婚后两个孩子怎么判
离婚后两个孩子怎么判,夫妻在面临离婚的时候都会考虑到自己的孩子,对于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具有一定的判断标准。那么下面就为大家介绍离婚后两个孩子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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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两个孩子一般都是一方一个。但子女抚养的问题,法院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意味着哪一方能够说服法官,法官最终的判决就倾向于哪一方。
2、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问题是怎样的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
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3、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给付方式
(1)经济条件许可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
(2)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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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判定的优先原则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法庭多会判决由母亲来进行抚养。这样的话父亲一方在抚养费方面就要做到按时支付,并且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或是离婚时的商议来进行定期的探视。
第二,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根据父母双方的情况来决定如何判决,主要是倾向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一方。
第三,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还要听取孩子本人的意见。一般两个孩子的,可以协商判定,可以一方抚养两个孩子,也可以一方抚养一个。
抚养权判定的其他情况
除了上述的判定原则外,还有一些别的依据。比如:
1、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是子女如果是随祖父祖母或是外祖父外祖母生活多年,并且其有条件有能力而且要求帮助父母照顾子女的,也可以根据情况来判决抚养权归属。
2、两个孩子的家庭也可以采用轮流抚养的方式,前提是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是大致相同的,可以采取阶段式抚养,一方抚养一段时间后,子女可到另一方继续生活一段时间。
无论采用怎样的抚养方式,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要尽量将夫妻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在判决抚养权的时候要多听取孩子自己的意愿,毕竟,一切都是为了能让孩子过得更好更快乐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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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一)针对子女抚养问题的谈判
1、明确法律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哺乳期内至2周岁前抚养权归女方以及父母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等。在有关法律规定方面取得一致后继续往下谈。
2、充分理解对方关于孩子抚养问题的.心态
切忌盲目沟通,有道是“侃侃而谈,无所事事”。先摸清对方关于孩子抚养问题的基本态度:是否有谈判的余地,有多大余地,是否在利用孩子问题要求更多财产份额等。
3、抚养费问题
孩子抚养费是焦点问题之一,一是抚养费数额的确定,一是抚养费支付问题。数额的确定相对比较容易,一般为收入的20%-30%;但是,支付问题往往很难达成一致,接受方主张一次性付清,付出方要求按月或者按年支付。
4、探望权的问题
这个问题一般不会太麻烦,毕竟,父母双方都希望孩子有正常的父爱和母爱。但是,关于探望的时间、地点以及送回孩子的时间必须规定清楚,以免后患。
5、大额开支问题
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开支具有不可预知性,所以,数额往往无法确定;数额巨大,可能超过承受能力;发生时间可能在孩子18周岁以后。所以,建议在谈判时注意明确上述关键点。
(二)关于夫妻财产问题的谈判
1、明确有关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必要的
有据可查的规定:平均分割,照顾妇女和无过错方,照顾付出较多的一方,隐藏、转移财产可以少分甚至不分等。
2、要求对拟分割财产状况的真实性负责
很多人有一种误解,认为只要把财产转移了,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离婚后2年内,一方发现另一方有转移行为的,均可再行诉讼。这一点,在谈判过程中可以明确。
3、遵从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
如果双方没有让步的意思,谈判时尽量遵从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交涉,不要狮子大开口,也没有必要无谓的妥协。
4、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做出财产让步
有时候,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可能愿意少分财产,这对双方来说的都是一个契机,谈判时,要好好利用和把握。
5、适度利用对方过错证据
有关过错的规定,已经解释很多次了,此不赘述。如果一方掌握了对方确凿的证据,当然可以加以利用;如果证据不充分,可以采取攻心战术。
6、注意实际支付问题的谈判
协议归协议,需要实际交付才算最终完成了财产分割。所以,在谈判时,一定要将交付方式与期限谈清楚,不可模棱两可。
7、关于债务分担问题
共同债务分担问题,注意其真实性,很多时候,对方可能伪造债务。所以,沟通之前先核实债务真实性是必要的。一般情况下,需要将个人投资经营所产生的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分开。
夫妻决定离婚时,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办理离婚手续时,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