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名字要钱吗
房产证上加名字要钱吗,女性是非常缺乏安全感的,现在很多女性在结婚的时候会要求婚后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加名字有着一定的费用要求。为大家介绍房产证上加名字要钱吗。
房产证上加名字要钱吗1
房产证加名字要钱,需要收取房屋登记费和相关税费。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加名申请,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依法缴纳税费后办理增加共有人业务,同时交纳配图费、登记费。
怎么收费
一、关于夫妻加名
无贷款的,直接去当地交易中心,有贷款的,先去银行办理变更,然后再去交易中心办理。涉及的费用视银行而定,有的需要律师鉴证费,有的不需要。
二、父子间加名的
不管有没有贷款,可以有2种办法加名:增与和买卖。其实前者的费用实际操作下来是后者的3倍。因为做赠与的话要公证费、评估 费,契税要3%,所以很不划算,一般推荐做买卖(除非你自己强烈要求做赠与)。 做买卖也很有讲究,如果是亲属,必须提供户籍证明,才可以在契税上有优惠。这里说的优惠,只是房价上的优惠。因为很多人说只是加个名字,不牵涉到金额买卖,但是没有用的,一定要加税。所以,可以到各个区县去问你所在地段的最低评估价,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打8折。 如果有贷款的话,也同样先去银行做变更。再去交易中心做买卖。另外,这里交的契税是根据加几个人来定的,比如父母的房子现在准备全部给孩子,那就是加全额的税;如果给一半那就加50%的税。
这种比例有很多种可能,要根据实际情况定。同样,产证可以加名字,也可以减名字,其实方法是一样的,也是买卖加税。不过,如果是离婚的,只需拿离婚证或者判决书去交易中心就可以了;但是碰到家里有人去世,那就一定要去公证处了。
交易时所需的材料:
上家:房产证,产权人的`身份证、图章、买房时的发票;
下家:身份证、图章,当然还有钱。
交易时所涉及的具体费用:契税、千分之一的印花税+5元、交易手续费5元/平米、产证 105元+15元。
交易当天,上家必须到场,下家可以委托。 另外,一本产证上的人进行买卖,2年内的也没有关系,不需要加全额税,也没有差价税。
房产证上加名字要钱吗2
如何在房产证上增减名字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在法律上讲,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有三种方式:房产权赠予、房屋买卖、析产登记。
大家平常涉及的比较多的,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是第一点,一般是父母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的名字,或者是夫妻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下面我们来看看详细说明!
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110元手续费: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二、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 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三、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房产证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3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6%的营业税加1%个人所得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我们说说房产证减名字的事
房产证去个名字,流程和费用是多少?律师表示,房产证去名字也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都视为买卖,要收取契税。去掉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类似,只需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从1%——3%不等。
共分四种情况:
1、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1%。
2、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1.5%。
3、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3%。
4、购买非普通住宅:3%。
房产证上加名字要钱吗3
房产证丢了怎么补办
【房产证办理程序】
1、房屋所有人凭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去房产档案馆查档案,出具房产证(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案费)。
3、在当地日报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当地日报上发布注销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二次报名费,由报社收取)。
5、房屋所有权人持有刊登遗失声明和无效公告的报纸原件、身份证和复印件,到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和证明手续。
【房产证办理材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非转让)。
2、房子的平面图。
3、申请补报。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失落的启示(整份报纸)。
6、档案部门出具的挂失报告。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必须公证)。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备注:
1、单位申请遗失补发证明时应提交第8、9项,单位提交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2、房屋已抵押的,应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
3、从遗失启示公布之日起,需要30天才能申请补充证明。